南方日报讯(记者/周欢)3月7日,惠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命名2016年度惠州市生态村的通知》。按照创建惠州市生态村的有关规定,市生态村验收小组对各县(区)推荐符合生态村创建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向社会公示。根据考核验收和公示结果,市政府决定命名惠城区横沥镇欧陂村等88个村为“惠州市生态村”。
市政府方面强调,获得生态村命名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成果。要认真总结经验,以创建生态村为有效载体,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