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键性领域混改将提速

发布时间: 2017-02-27 11:29:57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作者: 杨烨 王璐 实习生 黄可欣  |  责任编辑: 刘芳奇
关键词: 改革,薪酬管理体系,军工资产,国有企业,南方电网公司

“混改是国企改革重要突破口。”在近日举行的首届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再度定调2017混改新目标:要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

与此同时,地方国企和央企的混改也在提速,纷纷制定相关方案,并将混改列入2017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以看到,随着混改不断深化,原本门槛较高的行业正逐步向非国有资本敞开,一场市场化的混改大戏正在上演。

进程 关键性领域将提速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2月23日举行的首届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上表示,2017年国企改革已经进入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阶段,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尽快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混合所有制无疑是本轮改革重要一环。肖亚庆表示,混改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要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要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同时,加大力度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

  

“下一步的混改,将重点完成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外资资本的混合。之所以突出混改,主要是因为其对形成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促进产权多样化等具有‘牵引作用’。”一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

新华经参研究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了《2016国企改革发展年度报告——探索中国特色国企改革之路》(简称“报告”)中指出,为指导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国务院于2015年9月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资委于2016年下半年印发了《中央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规定》。至2016年年底已有21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会同国资委于2016年启动实施第一批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确定了东航集团、中国联通、南方电网、哈电集团、中国核建、中国船舶等中央企业列入第一批混改试点,将在引入合格非国有战略投资者、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和薪酬管理体系、探索实行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方式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

记者了解到,目前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二是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三是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数据显示,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扩大到68%,上市公司的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中央企业“总盘子”中占比分别达到61.3%、62.8%和76.2%。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顶层设计的指导下,各地通过发展公众公司、引入非公资本、开展项目合作、改革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等,规范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记者从多地采访获悉,地方两会近期陆续召开,国企改革成为焦点之一,多个省份将今年视为国企改革的关键年份。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西、福建、广西、吉林、甘肃、陕西、黑龙江、湖南、河北、内蒙古等省区市,均明确将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列为2017年重点工作,国企混改成改革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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