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振兴应瞄准国企攻坚 着力啃下国企改革“硬骨头”

发布时间: 2017-02-01 09:17:56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  作者: 常修泽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硬骨头,国企改革,东北经济,东北振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经过调研发现,东北地区经济状况不是依靠上马基建项目、加强资金扶持就能从根本上改善,很多矛盾归根结底是体制机制问题,而体制机制方面的主要症结体现在国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振兴东北,应主要瞄准国企攻坚。

东北面临体制、结构和发展方式的综合挑战

近年来,在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东北地区原有的体制、结构方面的问题“水落石出”,再叠加人口等多种问题,使东北的发展速度逐渐放缓。尤其是钢铁、煤炭等几大行业下行压力较大,整个东北增长动力不足。透过表层现象看深层问题,东北正面临体制、结构和发展方式的综合挑战。

首先,体制上有弊病。从东北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状况来看,东北国有经济的比重过高且效益不佳,民营经济不发达。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看,东北地区政府权力存在明显越界,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在企业内部,企业家的作用和职工的积极性也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意识不强、市场氛围不浓。

其次,结构上不合理。服务业发展滞后。一是消费需求减弱。以辽宁省1993年至2013年20年间的数据为例,最终消费占全国的比重由4.62%下降到3.73%;在最终消费中,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包括政府消费和居民消费的总和)的比重由80.02%下降到78.89%;在居民消费中,农村居民消费比重下降较多,由31.19%下降到17.15%。二是服务业供给减弱。据调查,2013年,整个东北地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7.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个百分点,而且供给方有逐步减弱的趋势。

同时,工业比重大。由于历史原因,东北三省二产比重过高,二产中重工业比重超高,其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尤其是煤炭、石油、钢铁、有色等“原”字头比重过高,新型工业发展较弱。

再次,发展方式滞后。东北投资驱动型经济特征明显,技术创新对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弱。虽然东北在研发力量上有一定基础(如吉林大学、东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但相关产业却没有发展起来,原因在于创新动力不足。2013年,东北地区研究与试验(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3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77个百分点。尤其是在信息革命时代,知识经济发展不足。

总而言之,东北经济的问题是综合性问题,需要全方位地改革和转型。

东北体制机制的主要症结是国企问题

《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治本之策,要以知难而进的勇气和战胜困难的信心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新体制和新机制”。“新体制和新机制”的“牛鼻子”在哪里?就是国有企业,应紧紧抓住国企问题这个东北体制机制的主要症结。

初步调研发现,黑龙江国有企业资产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比重约为64%,吉林约为54%,辽宁约为45%,都大大高于全国30%左右的平均水平。要特别注意的是,央企也在东北配置了相当多的国有资产。因此,目前东北三省国有经济的比重,特别是工业经济的比重,已远远高于地方报告的当地国有企业资产的比重。

前些年,东北经济很大程度是靠大量投资来支撑(2003年固定资产投资为4000多亿元,到2014年达到4.6万亿元),经济下滑后,投资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国有企业,过度投资带来的产能过剩成为国有企业面临的突出难题。

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原理,经济体在具有足够弹性和韧性的条件下,有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在经济下行情况下,当产能过剩严重时,会导致大规模的企业兼并重组发生。但在东北,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资源配置的灵活度不足,国有企业比重过大,加之妥善处理职工问题十分棘手,导致自我修复能力比较弱。尤其是诸多“僵尸企业”无法顺利退出,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制约了产业的转型升级。

着力啃下国企改革的“硬骨头”

东北要振兴,就必须真刀真枪地推进体制和结构改革。对东北现状,建议要“下猛药”,其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应是第一要务。

一是按照“做优、去劣、提升中间”的思路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应按照经营状况来分,把众多的东北国有企业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优质企业(如我实地调查过的沈阳机床、新松机器人等),应做强、做优、做大;第二类是劣质企业,应当去除,且妥善处理“僵尸企业”;第三类是中间型企业,要抓紧升级。

二是把处理“僵尸企业”作为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按照经济学的一般逻辑,这类企业应该兼并、重组、改组,不能任其发展,“僵尸企业”应率先退出。淘汰企业,尤其要把相关人员安排好,“先挖渠,后放水”。

三是把地方国企和央企都纳入混合所有制改革框架。加快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模式和途径。这一路径不只适用于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同样适用于央企改革。首先应在竞争性领域,然后在垄断性行业,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资根据情况“可控、可参、可退出”,腾出一定空间让民间资本进入。

四是在东北搞好“试验区”。设立国企改革综合试验区势在必行。搞几个?搞多大?特别是搞到什么程度?需要进一步研究。但可以确定,应该突破现有的条条框框,采取特殊的、非一般的做法。同时,在东北特别是辽宁办好自由贸易试验区,也非常重要。2016年中央已经决定在辽宁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不只是辽宁一个省份的,整个东北都要用好。办好它,就能给企业提供制度和政策的空间,让更多好企业能够留在东北,也更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延伸推进。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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