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协调“发展”与“环保”的矛盾?
问:贫困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面临着“发展”与“环保”的矛盾,要怎样协调这一对矛盾,才能不误青山绿水、加快发展?
答:首先,一定要坚持习总书记提出的“两山”理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坚持这样的理念,才能实现发展和环保相结合。其次,贫困地区要坚持用底线的思维去谋划发展,这个底线思维就是生态,绝不能以牺牲生态实现发展。如果没有底线,其他的发展都是不合适的。第三,必须要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独特优势,贫困地区的独特优势就体现在它的生态、它的山清水秀;大部分贫困地区都有自身的传统文化,这是不可多得的财富,一旦和生态结合,就会变成潜在的经济优势。第四,贫困地区的发展一定要有长远的理念,绝不能急功近利。近期能实现收益,但从长远来看可能会破坏当地生态文化的,肯定就不可取。比如,曾有集团想开发怒江,政府也想通过建水电站实现当地的发展。但经过核算,这种开发是非常不科学的。因为一旦开发了怒江,整个流域的生态就会遭到不可预知的破坏或发生改变,而开发后的经济效益是可以预测的,大头部分被开发集团拿走,小头部分增加了地方政府的税收,这和巨大的危害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开发所能得到的收益,完全可以由国家保护性发展予以补贴。所以,在类似这种地区,不能急于发展,要坚持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挖掘好自身优势再发展。所以,要协调好“发展”与“环保”的矛盾,就要从理念到行动上,都坚持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用绿色发展的理念实现“绿色减贫”。
(作者:全国扶贫培训宣传中心主任黄承伟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