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扶贫效果的考核和监督方面有什么制度或举措吗?
问:习总书记指出,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扶贫怎样才能做到“三真”?在扶贫效果的考核和监督方面,我们有什么制度或举措吗?
答:扶贫的核心是“真扶贫、扶真贫”。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去做,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就能实现“真扶贫、扶真贫”。对于怎样保证“真脱贫”,确实需要有制度性的保障,所以,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首先,出台了一系列的考核办法,加重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要求把扶贫攻坚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另外强调引导县级领导干部履行其主体责任,能够把精力或主要精力放在脱贫攻坚上。其次,国家出台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针对贫困人口、脱贫识别、贫困人口退出的精准度,专门设有考核指标,由第三方评估完成。第三,建立督查和巡查制度。这种方式就是针对是不是真正脱贫了,是不是真正帮扶了基础性脱贫,是不是真正达到了脱贫标准。如果发现问题,就要进行整改,以保证脱贫质量。第四,开展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是独立于政府体系的,更能准确地保证脱贫的效果和真实性。第五,中央动员民主党派发挥作用,开展针对脱贫攻坚的督查。另外,希望媒体也能更好地参与进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共同保证脱贫质量,使贫困地区实现真正脱贫。
(作者:全国扶贫培训宣传中心主任黄承伟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