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1部门联合启动环保严重失信企业惩戒机制

发布时间: 2016-07-28 08:10:10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作者: 阮煜琳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失信企业,环保,失信行为,惩戒措施,行政许可

中新社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环境保护部27日在北京发布消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启动环保严重失信企业惩戒机制。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27日在北京举行的《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备忘录以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为特点,旨在通过环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部门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环保自律、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守法氛围。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李聚合表示,按照要求,重点对四类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一是严重危害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三是拒不执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行为。

李聚合表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的不完全统计,对这些失信主体,累计限制乘坐飞机411.5万人次,限制乘坐列车101.6万人次。仅工商银行就限制贷款1000余笔,涉及资金140多亿元人民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数字在不断扩大。

黄润秋表示,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有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环境保护部将定期汇总惩戒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

黄润秋表示,环境保护部将与各部门密切协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引导企业环保自律,提升企业环保守法诚信意识,共建共享人人守信的诚信社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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