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扶贫开发论述摘编——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发布时间:2016-03-28 14:51:41  |  来源: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扶贫办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习近平,扶贫开发,论述,摘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要真真实实把情况摸清楚。做好基层工作,关键是要做到情况明。情况搞清楚了,才能把工作做到家、做到位。大家心里要有一本账,要做明白人。要思考我们这个地方穷在哪里?为什么穷?有哪些优势?哪些自力更生可以完成?哪些需要依靠上面帮助和支持才能完成?要搞好规划,扬长避短,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

《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

(2012年12月29日、30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21页

帮助困难乡亲脱贫致富要有针对性,要一家一户摸情况,张家长、李家短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对乡亲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村子里能解决的就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大家一起来想办法。

《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

(2012年12月29日、30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21页

我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一些扶贫款项被各级截留,移作他用。扶贫款项移作他用,就像救灾款项移作他用一样,都是犯罪行为。还有骗取扶贫款的问题。对这些乱象,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坚决反对、坚决杜绝。

《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

(2012年12月29日、30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25页

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要搞那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劳民伤财、吃力不讨好的东西。

《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2月28日)

抓扶贫开发,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困村和特困户的帮扶。

在湖南考察工作时的讲话(2013年11月3日-5日),《人民日报》2013年11月6日

贫困地区要把提高扶贫对象生活水平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扶贫工作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抓住重点,不断提高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切忌空喊口号,不要提好高骛远的目标。发展生产要实事求是,结合当地实际发展特色经济,注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10日)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实施精准扶贫,增强内生动力。

在河北省委有关报告上的批示(2014年2月25日)

要加强监管,杜绝截留、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真正把资金用到扶贫对象上,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在河北省委有关报告上的批示(2014年2月25日)

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不喊脱离实际的口号,不定好高骛远的目标,在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上下功夫,让民族地区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在参加全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的讲话》(2014年3月4日)

精准扶贫 ,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4年3月7日)

“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要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向农牧区、边境地区、特困人群倾斜,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贫扶到家。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有的地方扶贫、涉农、医保、低保资金都敢贪敢挪,而且拿这些钱来行贿买官,群众的“保命钱”成了干部的“买官钱”,发达地区通过工程项目搞权钱交易,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查处惩戒力度还要加大。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组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6月26日)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关键是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安民可与为义,而危民易与为非。”要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一些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对口支援的项目和资金,不能用钱砸形象,而是要着力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抓好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民族地区是全国扶贫攻坚的硬骨头。全国十四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十一个在民族地区。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和工作力度,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贫困民族地区群众更期盼的是雪中送炭。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瞄准特困地区、特困群体、特困家庭,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到家庭,力争用五到十年时间实现民族地区贫困家庭和困难群众稳定脱贫。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要更多面向特定人口、具体人口,实现精准脱贫,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2月9日)

要增加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乡因族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瞄准度,不要大而化之、撒胡椒面,更不能搞不符合当地实际的面子工程。

《在云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2015年1月21日)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老区发展和老区人民生活改善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加快老区脱贫致富步伐,必须真抓实干,贯彻精准扶贫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举措明确,精准发力,扶真贫、真扶贫,把钱真正用到刀刃上,真正发挥拔穷根的作用。

《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2月13日)

扶贫开发推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不行。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各地都要在这几个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

《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6月18日)

精准扶贫,关键的关键是要把扶贫对象摸清搞准,把家底盘清,这是前提。心中有数才能工作有方。如果连谁是贫困人口都不知道,扶贫行动从何处发力呢?搞准扶贫对象,一定要进村入户,深入调查研究。

《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6月18日)

精准扶贫,一定要精准施策。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俗话说,治病要找病根。扶贫也要找“贫根”。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各地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尽快搞清楚现有贫困人口中,哪些是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哪些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需要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的,哪些是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通过社会保障实施兜底扶贫的,哪些是因病致贫、需要实施医疗求助帮扶的,等等。国务院扶贫办要在各地调查的基础上,汇总出全国情况,提出分类施策的具体办法。

《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6月18日)

推进精准扶贫,要因地制宜研究实施“四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一是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要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助力度,因地制宜多发展一些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使这部分人通过发展生产和外出务工实现稳定脱贫。

二是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要实施易地搬迁,将这部分人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这样做还有利于这些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目前,初步估算,全国有大约一千万贫困群众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生态环境脆弱、不宜开发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就地采取扶贫措施,不仅成本高,而且很容易返贫,难以取得持久效果。移民搬迁扶贫,近些年已在一些地方开始实施,现在需要加大力度。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这一千万人的移民搬迁规划,统筹搬迁地点、搬迁资金、进度安排,争取每年至少解决五十万户,有条件的力度还可更大一些,到二〇二〇年全部完成。

三是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要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主要是纳入低保体系。这部分人由于不具备劳动能力甚至生活能力,不少是残疾和智障人口,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政策实现脱贫,需要通过低保和社会救助等方式稳定解决生计问题。要研究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的实施办法,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标准线,对这部分人实行应保尽保。

四是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具有暂时性、间歇性特征,只要帮助他们解决医疗费用问题,这部分人就可以通过发展生产或外出务工做到脱贫。要研究调整民政救助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增加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力度,发挥医疗救助保障对防贫、脱贫的重要作用。

《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6月18日)

(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供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