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91项服务事项拟清理

发布时间: 2015-10-09 17:58:5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中介服务 项目申请报告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事项 申请人

中国网10月9日讯 国新办9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审改办金融发言人李章泽介绍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工作情况。目前已提出了第一批91项拟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不久将公布实施。

李章泽介绍,近年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申请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对冲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也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要求中央编办等部门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范和引导中介服务,整治中介服务乱象。今年4月份,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针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利益输送严重、垄断性强等问题,分别提出了减少环节、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实行清单管理规范收费、加强监管等6个方面的清理规范措施。

李章泽表示,目前已提出了第一批91项拟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在91项中有2项需要修改相关法律以后才能公布实施。在9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审议通过。这些事项集中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程许可、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等领域,涉及发改委等25个部门的53项行政审批。

对这些中介服务清理规范的意见主要分了三类:第一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共37项。这些今后在审批中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这些材料了。比如,有关行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仍作为审批要件的资金证明、验资报告等,今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了。

第二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由他们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这类共15项。比如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现在是要求申请人自己委托中介机构去进行审查,今后由交通运输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审查。

第三类是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是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己来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这类共39项。比如社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可按发改委等部门的要求自行编制或者自己委托工程咨询公司帮我编制,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同时保留发改委现有的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估的程序。在整个审核过程中,我们特别关注涉及公共安全的中介服务事项,一方面按要求清理规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公共安全。

下一步,对经过清理后却需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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