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普查项目的年份和时点是怎样安排的?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调整了普查项目和周期。调整后的普查项目包括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三项。
全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0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全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6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
全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3和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003年由于“非典”的特殊原因,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延至2004年实施。
已开展的普查项目年份一览表(截止到2013年底) |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第五次 | 第六次 |
人口普查 | 1953年 | 1964年 | 1982年 | 1990年 | 2000年 | 2010年 |
农业普查 | 1996年 |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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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 | 2004年 | 2008年 | 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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