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是怎样的?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公约》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的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这层涵义上的非物质性。所谓非物质性,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的外部图形为圆形,象征着循环,永不消失;内部图形为方形,与外圆对应,天圆地方,表达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空间有极大的广阔性;图形中心造型为古陶最早出现的纹样之一鱼纹,鱼纹隐含一“文”字,“文”指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鱼生于水,寓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世代相传;图形中心,抽象的双手上下共护“文”字,意取团结、和谐、细心呵护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截至2010年11月,中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近87万项,共有28个项目列入代表作名录,6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名录。进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非遗项目有7万项。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