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有哪些防洪非工程措施?
通过法令、政策、经济和防洪工程以外的技术等手段,以减轻洪水灾害损失的措施,统称为防洪非工程措施。防洪非工程措施一般包括洪水预报、洪水警报、蓄滞洪区管理、河道清障、洪水保险、河道管理、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灾后救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建成的防洪非工程设施如下:
(1)防汛指挥调度通信系统。目前可供水利部门使用的微波通信干线有15000km,微波站500个。这个通信网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为中心,连接七大流域机构、21个重点省、市防汛指挥部,先后在长江的荆江分洪区和洞庭湖区,黄河的“三花”(三门峡至花园口)区间和北金堤滞洪区,淮河正阳关以上各蓄滞洪区,永定河官厅山峡、永定河泛区、小清河分洪区等河段的地区,建成了融防汛信息收集传输、水情预报、调度决策为一体的通信系统。此外,在全国多处重点蓄滞洪区都建有通信报警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等。
(2)水文站网和预报系统。1949年,全国仅有水文站148个、水位站203个、雨量站2个。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有水文站2万余处。建成了黄河“三花”区间、长江荆江河段等20多处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和150多座水库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共有遥测站点1700多个。
(3)洪水预报和警报系统。在洪水到来之前,利用过去的资料和卫星、雷达、计算机遥测收集到的实时水文气象数据,进行综合处理,作出洪峰、洪量、洪水位、流速、洪水达到时间、洪水历时等洪水特征值的预报,及时提供给防汛指挥部门,必要时对洪泛区发出警报,组织抢救和居民撤离,以减少洪灾损失。
(4)洪水保险和灾后救济。依靠社会筹措资金、国家拨款或国际援助对灾民进行救济。凡是参加洪水保险的要定期缴纳保险费,在遭受洪水灾害后按规定得到赔偿,以迅速恢复生产和保障正常生活。
(5)蓄滞洪区管理。通过政府颁发法令或条例,对蓄滞洪区土地开发利用、产业结构、工农业布局、人口等进行管理,为蓄滞洪区运用创造条件。制定撤离计划,就是事先建立救护组织。抢救设备,确定撤退路线、方式、次序以及安置等预案,并在蓄滞洪区内设立各类洪水标志。在紧急情况时,根据发布的洪水警报,将处于洪水威胁地区的人员和主要财产安全撤出。
(6)河道管理。根据有关法令、条例保障行洪通畅,依法对河道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地面开挖、土石搬迁、土地利用等进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