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官员:反对少数人在香港制造社会动乱

发布时间: 2014-08-22 15:41:3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全国人大常委会 香港政制 香港政治 香港制造 少数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

中国发展门户网8月22日讯据中国人大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22日在深圳与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座谈,并发表题为《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落实普选》的讲话。

全文如下:

刚才各位谈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大家深入分析了香港回归以来尤其是当前的香港政治形势,对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会后,我们将认真梳理大家发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委员长会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如实汇报。下面我谈三点看法,与大家交流。

一、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行政长官的报告,并就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决定。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两次就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决定,对确保“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正确实施,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大家可能记得,2003年下半年香港社会出现了一场重大争议,200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就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决定,息纷止争,为香港经济复苏、民生改善创造了必要的条件。2007年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时,香港各项经济数据都超过历史最好水平;2005年香港政改方案没有获得通过,香港社会又出现政改争议的苗头,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就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决定,明确了普选时间表,为香港创造稳定的政治局面,2008年发生了国际金融危机,香港安然度过,各项经济数据好于同时期的其他发达经济体,始终保持繁荣和稳定。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了对于香港这个容易受到外围经济波动影响的小型经济体来说,保持政治稳定,至关重要,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保持香港政治稳定的一个重要砝码。

这次关于行政长官普选的争议,比历次争议都激烈。表面上是制度之争、规则之争,而实质上是政治问题。这个政治问题是:要不要遵守香港基本法,要不要坚持爱国爱港者治港的界线和标准。认清这个政治实质,对香港社会出现的各种普选观点,我们就能够作出正确的评判。香港某些人提出的观点背后,其实贯穿着一个简单的逻辑,这就是要求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能够通过普选担任行政长官,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做不到,就要求在基本法之外另搞一套所谓的普选办法,如果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不是“真普选”、不符合所谓的“国际标准”,就要“占领中环”、搞公民抗命。天底下哪有这个道理?所以,我们反对这种主张,理直气壮。香港社会还有一些观点,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就是看到有人要借普选问题闹事,为了不激化矛盾,寻求妥协。在小问题上妥协是一种出路,但在重大问题上,必须讲是非、讲原则,才能解决问题。古今中外无数的历史和现实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因为有些人威胁发动激进违法活动,就屈服,那只会换来更多、更大的违法活动。如果这样,香港将永无宁日,国家将永无宁日。因此,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中央的立场是坚定而明确的,就是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政长官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要起到维护当前和未来香港社会稳定的作用,一定会坚持这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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