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府采购法等5部修正案草案提请人大审议

发布时间: 2014-07-10 16:24:2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修正案草案 政府采购法 审议 国务院总理 简政放权

中国网7月10日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决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围绕推进简政放权,通过相关法律修正案草案和行政法规修改决定。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公平竞争,今年以来国务院又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些涉及法律法规修改,要及时跟进,使简政放权有法治保障。

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21部行政法规进行修改的决定草案,确定将法律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两个草案共修改了涉及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的67个条款,并完善了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另外,两个草案还提出取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等3项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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