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三公支出”需要做大量基础性工作
全国各级政府的“三公”支出不能都由财政部编制出来,即使编制出来也不一定准确。
新京报:今年全国人大在推进预算公开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这是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吗?
高强:政府向社会民众公开预算,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财政预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民众有权了解政府的预算安排并进行监督,这是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
很多年前,中国的知识界就提出过实行国家预算公开的 “梦想”,现在正在做的,是把这个“梦想”变为现实。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民主决策、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都在日趋完善,预算公开不仅是社会民众的强烈愿望,也已经成为政府接受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渠道。
民众应该知道各级政府一年收入多少钱,来自哪些方面;一年支出多少钱,用在哪些方面。不仅了解收支总账,还要了解具体开支项目,让群众能够客观评价政府财政支出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是否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最急需的地方。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预算、决算报告属于必须公开的范围。
因此,我们现在谈论的不是政府预算公开不公开的问题,而是如何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和有效公开的问题。
可以说,现在推动政府预算公开,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
新京报:全国人大在推动预算公开问题上,存在什么困难?
高强:对于预算公开,一是法律有规定,二是群众有要求,三是政府有积极性。人大的工作,主要是监督和推动,促进政府改进预算公开工作。
预算公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预算管理的很多基础性工作还不够完善。
新京报:本届人大任期到2013年,到时候预算公开会达到一个什么程度?
高强:推动预算公开不是目的,最根本的是通过预算公开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管理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的民主监督,促进政府改善预算管理,用好人民赋予的财权,实现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科目的规范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预算监督的有效性。
要做好这些工作,我们不仅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还要加强与社会民众的联系,了解大家的愿望和要求,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这样,预算公开才是有效的。在这个问题上,人大、政府和社会民众的目标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
新京报:加强沟通的确非常重要。现在民众还有更高的要求,大家并不是只想看看预算,而是要监督。但从目前公开的部门预算看,想要监督很难。
高强:公开是形式,监督是目的。
在预算公开问题上,政府部门首先想的不是我要公开什么,而是社会民众需要我公开什么。如果由于基础工作条件不具备而一时做不到,就要向民众解释清楚,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做到。
现在大家都关注“三公”支出问题,要求在公开预算中将“三公”支出情况讲清楚。从当前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来看,还存在一定困难。因为我国财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国家预算分成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全国各级政府的 “三公”支出不能都由财政部编制出来,即使编制出来也不一定准确。只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去自行编制、自行公开,对人民负责。
对于政府各部门,目前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情况非常复杂。在部门预算中,既包括部门机关本身的支出,还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的支出;既包括财政拨款支出,还包括所属单位自己组织事业性收入安排的支出,政府各部门也不可能将所属单位一年的各项支出都编制出来。
比如,教育部的部门预算,既包括教育部机关运行所需的支出,还包括所属100多所大学的收入和支出。
卫生部的部门预算既包括机关的运行支出,也包括所属的40多家大型医院的收入和支出。在这些所属单位的预算中,既包括财政拨款的支出,又包括单位组织收入安排的支出。这些单位的支出,有一部分是用财政拨款安排的,还有一部分是用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安排的。虽然这些支出列入了部门预算,但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政支出”。因此,大家反映对部门预算看不懂。我认为,这不是预算公开的问题,而是预算管理制度和基础性工作不完善的问题。
今年有几十个中央国家机关公布了部门预算,这是个很大的进步。但在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