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内涵丰富,涉及面广,既包括深化农业基础地位认识,保障农产品基本供给,又包括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还包括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大幅度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要按照适合国情、着眼长远、逐步增加、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和补贴制度,特别要加大对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补贴力度。明年要抓住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时机,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集中力量办成几件大事。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要调整耕地占用税使用方向,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使用范围,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调整涉农项目配套政策,国家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安排的病险水库加固和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强的基本建设项目,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减少或取消县及县以下配套。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
(二)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积极促进农民增收。决不放松粮食生产,必须把粮食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高度重视“菜篮子”产品生产,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价格稳定和市场稳定。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着力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展非农就业增收空间,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三)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业生产条件。要狠抓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搞好小微型水利工程,推广农业节水设施和技术。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投入,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组织实施,保证工程质量。狠抓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切实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及林地,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加快沃土工程实施步伐。狠抓农业机械化发展,要以粮食主产区、南方丘陵区和血吸虫疫区为重点,加快先进实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扶持发展农机大户,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狠抓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草原和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四)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要根据农业生产需要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进步的主攻方向,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要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和培育农村流通主体,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
(五)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力度,在普遍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覆盖面。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力度,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幅度提高国家补助标准。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国家扶贫开发力度,适当提高农村扶贫标准,集中力量解决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特殊类型地区贫困问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进度,增加农村沼气投入,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六)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要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严格土地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宅基地整理等的审批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权益。要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妥善处置乡村债务,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和管理制度。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和干部配备等方面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不断完善“三农”工作领导机制。要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做好明年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发奋图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大力强化农业基础,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北、四川、甘肃等省的有关负责同志在大会上发了言。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委和政府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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