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中国2030年拟建20个大都市圈(名单) -中国9年退耕还林3.64亿亩 吸收废气相当北京市汽车11年排放量 -沪指盘中突破5800点 沪深总市值突破27万亿 上证所挺进全球六强 -9月全国猪肉价格继续下降 粮价平稳 专家:今年物价不会大幅上涨 -上海一手房可售面积跌至最低 广东三家银行第三套房首付提至5成 -中国用于治污投资额5年增9成 太湖上游企业排污当地政府补偿  -深交所发布新规:重大会计变更需股东大会事前决策 答问 全文 -中国职业病种类50年增加8倍 从14种扩大到115种 诊断制将完善 -2023万休眠账户退出交易系统 资产支持证券可质押回购 公告 -中国拟立法明确不适合女性岗位 中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可享优惠
国土部:开发商拿地将不得分期付款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10 月 10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国土资源部澄清:拿地不得分期付款是误读 不可分期拿证

9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发布最新版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公开方式出让,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不得进行按比例分期发放。也就是说,开发商将不能进行土地“分期付款”。对于市场来说,这将使动辄成交总价数十亿的地王或许将因此大大减少。

出让金须一次付清

此次规定第二十三条中指出:“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的,不得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此前的11号令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受让人依照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受让人未缴清全部出让金但分期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早报记者之前采访土地出让单位时发现,开发商在高价拿下土地之后拖欠土地出让金,甚至有开发商与政府部门私下协议付款进度等情况并不少见。

防范金融风险

开发商获得部分土地使用权之后进行银行融资并开发销售,而销售回款被用于后期循环开发,如此一来,有限的资金就可以撬动多个项目。

“等于说,开发商在这一过程中承担了最少的资金压力,而政府和银行成为大船的两根船桨。”业内人士对此评价。这样一来,很大一部分的风险实际上被转移到了金融机构,如果某个运作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会造成一系列的风险爆发。比如说,当年大规模圈地的顺驰集团用不多的流动资金一口气拿下全国众多高价土地,而几乎所有的地块被传出拖欠地款的情况。而随着2005年宏观调控带来的市场短暂回调,被称为“7个盖子盖10个锅”的资金链完全无法支撑公司大规模运作,最终公司不得不以低价出让全部股权。

“地王”或将难现

过去一年多来,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地王”,土地出让成交价格动辄就有数十亿之巨,开发商们的大手笔也让人开始怀疑其现金支付能力。

实际上,长沙92亿地王产生后,行业间关于其土地付款问题也因之产生。早报记者采访时获悉,对于任何一家地产公司来说,一次性付清如此巨额土地款几乎是不可能的,且不说是否具备如此巨量的流动资金,就算有,也不太可能会一次性投入同一个项目。

分析人士表示,类似政策实际上提高了开发商进入土地市场的门槛,必须具备全部的付款能力才能参与土地竞买的情况下,对于开发商资本规模的要求显得更高。另一方面,如果土地款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的话,类似长沙总价近百亿的地王将很难再出现。

来源: 东方早报

相关文章:
房贷新政灼伤开发商 "黄金周"冷清收场
房贷新政影响有限 开发商称房价不会下调 新政落地房产股反涨
房贷新政落地房产股反涨 开发商底气足不降价
开发商称房价不会下调 “十一”恐引发抢房潮
最大“地主”囤地45平方公里 开发商消化不良?
建设部将继续公开曝光和处理一批不法开发商
开发商心声:房价不要像过山车 我们也希望稳定
贷款度提高难享受 京公积金贷款遭开发商"刁难"
南京地价房价相互抬升 开发商囤房消极抵抗调控
开发商竟强悍到可以强拆政府大楼的地步?
图片新闻:
新疆拜城发现储量1300多亿立方米的大气田 保证西气东输气源
研究生招考分数线分区调整 7省分数线将调低(通知全文)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能源发展战略规划/ 07年中国改革重点行业
· 聚焦十七大前中国人事任免
· 中国反垄断法出台 向垄断说“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农村计划生育网络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