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部近日会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交通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春节前对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按照“用工单位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同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及时处理举报和投诉。
据人民日报消息,2月8日,中国交通部长李盛霖在全国交通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春节前将工资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手中,让在交通建设工地上辛勤劳动一年、为交通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所有农民兄弟拿到应得的报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李盛霖强调,交通部要求已获得工程款的施工企业,要优先偿付农民工工资;对存在劳资纠纷的,总承包企业要及时通过协商和司法程序予以妥善解决。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交通部门将按照《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降低其信用等级,在市场准入和招投标方面进行限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清欠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交通部将暂停或核减下年度的交通建设项目投资,直至相关问题得到妥善、有效解决。
《通知》要求,今后各地在上报投资建议计划时,必须按项目落实防止拖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出具相关单位的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承诺书。凡不能按这一条件申报投资建议计划的,交通部将在年度计划安排上采取措施。在交通建设市场督察时,交通部将继续把拖欠问题作为重要督察内容之一。 (欧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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