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上海总部召开2006年度上海市金融形势分析会。会议提出,要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做好2007年上海市货币信贷工作的总体要求。
央行上海总部指出,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将对货币信贷运行产生日益深远的影响。
上海市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的适度均衡增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货币信贷政策,保持信贷的平稳增长。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贷款,继续支持世博会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要加强流动性管理,保持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匹配。要高度重视流动性管理问题,适当控制中长期贷款的增长,增加短期贷款投放,采取措施增加长期资金来源,保持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匹配。
三是要稳步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努力防范信贷风险。要积极参与金融市场创新,推动自身产品创新。要创新小额信贷方式,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消费信贷创新力度,支持扩大内需。同时,要高度重视防范信贷风险,重点防范基建贷款、房地产贷款等长期贷款的风险,关注住房信贷产品创新及其对房地产信贷质量的影响,防止不良贷款反弹。要加强贷款审批和贷款用途审查,防止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贷款进入股市。
四是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加快经营机制转变,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努力适应金融全面开放的新形势,形成中外资银行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会上,央行上海总部还通报了2006年上海市货币信贷运行情况。2006年,上海贷款总量增长适度。年末,全市中外资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8603.9亿元,增长10.6%,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57%,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全年各项贷款共增加1857.7亿元,同比多增71.8亿元,其中企业贷款增加2004亿元,同比约多增370亿元,个人消费贷款减少146亿元,同比多减29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