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西部地区考察时发现几十个县都找不到银行。当时正是清明时节,他有感而发:“借问银行何处有,警察遥指中关村。”
12月22日,银监会宣布农村金融新政,鼓励社会各路资本进入农村市场。
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难题
“当时我们3个人用扁担挑着80万元现金漫山遍野地跑,把钱一户户送到农民手上。”
记者在三峡库区采访时,一位经办移民资金多年的银行员工告诉记者,数年前,农村老百姓对于存折和银行卡的接受程度都很低,他们只有看到真金白银才放心,所以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后来他们为了让村民们接受银行卡和存折,煞费苦心,有时候自己还会被当做“人质”。农村地区的金融发育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农村地区需要更高的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更多的金融供给。”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表示,“我们认真学习借鉴了印度、孟加拉等国家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的经验,也征询了有关部门建议,制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们希望改变农村地区‘粮食丰收、耕地减少、人流滚滚、家门上锁、银行没了’的局面。”据悉,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基调是:“低门槛,严监管;增机构,广覆盖;拓功能,强服务;先试点,后推开。”
实际上,农村市场是一个远未被充分关注的巨大市场。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15万亿元左右。按照过去农村投入资金中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经验比例,即使考虑到公共财政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的情况,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中的大部分仍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而目前农村地区的金融覆盖度显然达不到这一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认为银监会新政的步子很大,其影响也会很深远,同时肯定会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市场反应谨慎
银监会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在民间资本看来是否具有诱惑力呢?
“门槛很低,而且是多年来首次有明确说法,对农民来说是个好事”,著名农民企业家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孙大午对新政做出如此反应。
对于100万元注册资金就可以在乡镇设立村镇银行,但要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的政策,孙大午的看法是:政策很好,而且有利可图,不过多年与银行打交道使得他对当前的内资银行心有忌惮。他印象中的银行已经“待懒了,吃馋了,完全是衙门作风,根本不屑于为农民服务”。所以他表示究竟要不要去参资入股还得“考虑考虑”,不过在采访结束时,他希望记者可以把相关文件发一份给他。
他对银监会提出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很感兴趣,他认为这对偏远农村来说无疑是个福音,是“放活农村”的实质一步。
根据银监会的政策规定,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信用合作组织。而在乡镇新设的信用合作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而在行政村起点是10万元人民币。
“买卖好做,伙计难拿”,孙大午理想中的政策是贫困地区的农村金融可以从个体户起步,那样会更有活力。他表示,农村本身是“熟人社会”,这种人际关系本身就营造了一种信用环境的硬约束,所以让个人或企业来经营,其风险基本是可控的,而且出了问题相应的责任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再监管也不迟。对于乡镇层面的社区信用合作组织,他认为有些问题值得关注。
杜晓山向记者介绍,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曾经在乡镇设立过可吸储也可放贷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但由于基金会往往被干部们强势把控,出现了很多问题。他很关心银监会是否会对信用合作组织的具体构成做出详尽规定,比如是不是乡镇的任何人都可以入股,如果一些乡镇干部或是有钱人可以入股的话,他们的话语权如何行使,会不会又被强势控制?他认为合理的制度设计应该是一人一票,大股东可以享有分红权,也可以适当多几票,但一定要防止出现当年内部人控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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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金融资金不仅“贫血”严重,而且“失血”也相当严重,中国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的谌争勇曾指出,农村资金正从三个渠道大量流失:一是基层国有商业银行通过上存的方式致使大量农村资金流向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每年有数百亿元资金通过信用社净流出农村。二是邮政储蓄“贴水”揽储方式使约近千亿元资金通过邮政储蓄从农村流入城市。三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赢利动机的驱使下,通过“农转非”使资金流向收益相对较高的“双大”客户和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 (来源:中国经营报 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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