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省反洗钱联席会议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广东省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广东省反洗钱联席会议情报会商议事规程》。联席会议23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副省长宋海到会并讲话。
广东省是全国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早的地区之一。经省政府批准,广东建立了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并于去年正式启动。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为召集单位,成员单位涵盖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金融服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纪委监察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文化厅、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邮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等部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以金融系统情报为核心、双边或多边的反洗钱合作协调工作机制。
宋海指出,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构造了多层次、全面的反洗钱组织和运作体系,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宋海要求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搞好协调,积极贯彻落实反洗钱各项工作方针,进行深化反洗钱工作联动机制,深化反洗钱工作的跨境合作。 (据广州日报)
据悉,近三年来广东省初步建立了符合地方实际的反洗钱工作体系,形成了覆盖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资金检测网络,实现了跨部门对洗钱案件的联动核查,全省反洗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民银行反洗钱检查基本覆盖广东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至今,人民银行在全省已收集数上千亿元的本外币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其中,人民币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超过70万笔,涉及金额超6000亿元人民币;大额外汇资金交易超过200万笔,涉及资金超过1000亿美元;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超过60万笔,涉及资金超过1000亿美元。 (据新京报)
相关知识:
1、为什么要制定反洗钱法?
制定反洗钱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利于及时发现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三是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四是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五是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2、什么是洗钱和反洗钱?
洗钱,英文名称为Money Laundering,指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看似合法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把“不干净”的非法收入变成“干净”的钱,也叫“洗黑钱”。
反洗钱法是预防洗钱活动的法律,不对“洗钱”进行定义,而只对“反洗钱”进行定义。反洗钱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3、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反洗钱法共三十七条,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的反洗钱职责分工。二是明确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的范围及其具体的反洗钱义务。三是规定反洗钱调查措施的行使条件、主体、批准程序和期限。四是规定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五是明确违反反洗钱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的法律责任,和金融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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