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发展要闻  -审计署6管齐下堵社保基金漏洞 部分省市社保基金审计已开始 -周五沪指午盘收于4162.97点 "全民炒股"言过其实 基民热情不减 -奥运空气质量将实现五省联保 水利部急调长江清水注入太湖 -教育部将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 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成监察重点 -外资正式进入中国铁路运输领域 中国钢铁并未冲击国际市场 -国税总局:可能重创股市 短期不征资本利得税 不会取消利息税  -"鑫诺三号"卫星上天 "长征"火箭完成百次发射 可发射飞船和卫星 -全国治理商业贿赂未达预期 专项工作延期 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 -中国即将公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财政部调整商品进口关税 美将对我铜版纸征最高99.65%反倾销税
北京救治病重乞丐由政府付费 医院不得拒收病人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6 年 10 月 17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昨天,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今后,凡是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即抢救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都由政府买单住院救治。医院要及时对送至的此类病人进行抢救,不得拒收病人和收取押金。财政部门负责保障该项护送和救治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根据该意见,在救助管理站内突发危重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要被及时送当地救治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在社会上发现的、病情基本稳定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救助管理机构应派专人询问情况,并及时与其亲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联系并核实相关情况。属于救助对象的,纳入救助范围;对拒不提供本人真实身份的,不纳入救助范围;对无法提供本人基本情况,经治疗后仍无法提供并无人认领的,纳入救助范围。

意见要求,各级卫生部门都要与同级民政部门协商确定救治定点医院,救治定点医院要“先救治,后结算”,及时对民政、公安、城管执法部门护送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进行抢救,不得拒收病人和收取押金。对于需转院治疗的危重病人,由救治定点医院负责为其办理转院手续,相关救治费用统一结算。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门将负责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护送和救治经费,并负责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市级救治定点医院救助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区县救治定点医院救助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其中,由社会群众护送到医院的危重病人,经救助管理机构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相关急救、护送等费用由救助管理机构定期向120急救中心支付。

-记者调查

医院将无后顾之忧

记者采访多家医院得知,多数医院每年都有流浪乞讨人员被送到急诊,医治产生的费用无人承担,给医院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其中世纪坛医院因临近西客站,此问题尤为突出,据该院医务科统计,每年医院因病人欠费收不回医药费的约90多例,其中流浪乞讨患者有20多人。地处南城的中国康复中心北京博爱医院也表示,乞讨和三无病人经常让医护人员陷入两难境地。该院公关部主任陈亚伟说,“治疗费用由政府买单后会减少医院的这部分损失,同时使医护人员更加放心地去救死扶伤。”

本报记者 宋合营 (记者郭爱娣)

来源: 京华时报

相关文章:
过度收容 乞丐回潮 遣送办法废止后直面新问题
“职业乞丐”渐多 救助站有心解囊却无人领情
相关专题:
图片新闻:
"六一"儿童节关注2000万留守儿童:发展之路遭遇体制障碍
世界无烟日:中国超5亿人健康受被动吸烟危害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金融改革之路 六大焦点
· 2008北京奥运商机
· 07中央财政资金流向 三农重中之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