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对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新起点、瞄准新目标,把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改革的力度,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方面,重点是进一步扩大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试点范围,并做好基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做好制度和资金上的准备。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转换。积极稳妥地做好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工作,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建立正常的养老金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在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方面,重点是在继续巩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针对城镇居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重点是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探索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探索建立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大处法则,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只有广泛覆盖才能体现公平,只有广泛覆盖才能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当前主要是根据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就业形势变化的需要,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3、加强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明确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特别是加大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比重。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继续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督、财政审计等专门监督、群众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基金的安全。随着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积累越来越多,需要制定相应的投资运营办法,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4、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把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从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标准和规范服务设施的建设入手,加强基础管理、整合服务资源、规范业务流程,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要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开展新的服务项目,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趋势,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兴建退休人员公寓,搞好老年护理。要加快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步伐,提高社会保险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5、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应抓紧制订《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完善制度和依法管理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要加强社会保障的宣传,严格监察、执法,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的自觉性,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相信通过实际工作部门与理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集思广益、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开拓进取,一定会大有作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田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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