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9日指出,欧盟对华皮鞋征收反倾销税,是对少数成员国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屈从,是“损人不利己”的短视行为。
这位负责人指出,欧委会在调查、裁决中违背了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的原则。首先,中国产品并不存在倾销。中国鞋类产业是一个高度竞争性的产业,仅对欧盟出口的企业就达1000家以上,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这些企业不可能以低于自己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以使自己亏损。这些企业也不存在政府给予的补贴。中国加入世贸后,已严格按照世贸的规定取消了各种出口补贴。2005年以来,中国皮鞋对欧出口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实施10年的配额体制终结后,中国出口潜力得到释放,与倾销毫无关系。欧盟裁决中国企业存在倾销完全是基于否定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这一前提,这是不符合中国实际的。第二,欧盟鞋类产业由于劳动力成本高、技术投资不足已不再具有比较优势。多年来,欧洲鞋类产业不断向盟外转移,就业减少,这也是国际产业转移的一个正常现象。即使在欧盟对中国鞋实施10年配额期间,这一现象也一直存在,将这一现象归结于中国产品的进口是立不住脚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欧盟否决绝大多数涉案企业市场经济地位,不仅违背了欧盟在WTO项下的义务,而且也与欧盟自己的法规和判例不符。25个成员国在最终投票中,有12个成员国反对采取措施,只有9个国家支持,也说明欧盟的反倾销裁决存在问题。
这位负责人强调,WTO成员方有权使用反倾销措施,但反倾销的调查和裁决应符合WTO协议的规定,不能借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10月5日,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终裁,中国涉案企业中除1家因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被征收9.7%的反倾销税外,其余企业均被课以16.5%的税。反倾销税从10月7日起征收,为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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