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开放改革二十多年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有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内部逐渐分化,增加了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六个方面人员在内的新群体,他们被称之为“新的社会阶层”。
这一新的社会阶层以及从业人员人数已超过1.5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来自有关部门的评价表明,新的社会阶层以其掌控的资产、拥有的聪明才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值得肯定的贡献,其力量不可低估。
掌握巨大资本 价值观念多元
首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掌握或管理着相当大一部分资本,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以浙江、江苏这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比较集中和活跃的地区为例,民营企业上缴的税收已经超过或接近全省的一半。
其次,新的社会阶层通过自主创业,广泛吸纳社会劳动力,拓宽了就业渠道,有效地缓解了中国面临的人口与就业的巨大压力。中共中央统战部一份报告显示,近10年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近600万个,约占同期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在中国7亿多就业者中,非公有制经济吸纳的就业量(含农业劳动力)就占到90%以上;如果不含农业劳动力,吸纳的就业量为1.9亿人,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26%。
再次,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不少人热心参与如“希望工程”、“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支农事业,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了作用。
新的社会阶层有其自身特点:他们就职于多种所有制部门,其身份变化快,工作地域和领域有很大的流动性;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敢于创新,善于经营,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生产经营活动,已经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先富了起来;他们的价值观念多元化,既有信仰共产主义,合法经营、诚实劳动的,也有受极端物质主义浸染,唯利是图的。
总的来说,不同的阶层划分更多是经济意义上的,而不是政治意义上的。新的社会阶层究其实质仍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把握利益诉求引导构建和谐
报道称,新的社会阶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然而,他们在政治和社会上的地位却与其经济地位不符。随着财富的积累,新的社会阶层产生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诉求。
中共中央党校青连斌教授认为,新的社会阶层的主要利益诉求可归纳为五点:一是希望党和政府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二是希望降低产业准入门坎,民营经济也能进入到诸如基础建设、物流和股份银行等只向国企和外资开放的领域;三是希望享受和国企同等的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如获得银行信贷等;四是希望政府转变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五是希望通过各种渠道如参加政协、人大等更多地参政议政,传达自己的呼声。
报道称,应认识到新的社会阶层的主流利益诉求在很大程度上有其合理性,而有效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与关系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一大课题。
注重公平正义协调阶层关系
报道引述中共中央统战部六局许睢宁处长指出,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他们有责任有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作出更大的贡献。但是,由于这个社会阶层尚不成熟、内部良莠不齐,因此,其它社会阶层的一些群众对新的社会阶层有着消极的认识和看法。
青连斌教授认为,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发展造成的与既有阶层的矛盾和冲突,根源就在于他们之间利益分享的不平等上。他建议,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更应当强调社会整合,尤其是利益分配机制的整合。首先,每个阶层要享有平等的话语权,有权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其次,党和政府的利益分配更应注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对现行的政策措施,如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用工制度等做出相应的调整,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重公有、轻非公的局面。其三,遏制腐败、打破行业垄断、调节垄断利润、重视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可以作为我们强调社会公平正义的着眼点。新的社会阶层对于中国经济的现代化和民主政治起着重要作用,通过上述种种方式协调好各方利益,就可以做到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同时又将新的社会阶层培育成维持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政治的中间阶层。
报道称,新的社会阶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之一,党和政府对之高度关注。中央主管部门日前在部署工作时强调,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作为新的着力点,扩大他们的有序政治参与,团结和引导他们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