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建设有望进入新阶段。昨天,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六条”,财政部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从五个方面联手落实廉租房建设资金,其中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的部分资金(5%左右),被纳入廉租房建设资金之中。我国廉租房建设步履缓慢,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则是重要原因之一。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5年底,在全国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仍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
用土地出让金“输血”廉租房建设资金,有望对问题的解决起到催化作用。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5年,我国共出让土地面积16.32万公顷,出让价款达到5505.15亿元,而2004年的出让价款达5894.14亿元。(本报记者 于祥明)
财政部等3部门发通知:落实城镇廉租房保障资金
财政部日前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从五个方面做好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工作,切实解决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通知指出,财政预算安排要加大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在中央对省和省对下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时,要考虑城镇廉租住房标准支出因素,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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