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将选择部分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城市,在增值税转型、厂办大集体改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比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给予支持。这些促进中部崛起的措施一共有八大方面共56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出了八大方面共56条具体措施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要把中部地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基地、原材料基地、制造业基地和重要的科技发展基地。以上措施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劳动保障部等部门负责。
发改委将牵头加强中部地区能源基地建设,包括稳步推进山西、河南、安徽等煤炭资源丰富地区的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建设在全国能源规划布局中已确定的火电、水电等电源项目,发展坑口电站,促进煤电联营和综合开发,推进生物质能发电和风电建设工作等。
在加强原材料基地建设方面,国家对优势企业的联合、重组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这些措施由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负责落实。要发挥中部地区铁矿石、有色金属、黄金、磷和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优势,建设综合开发利用基地。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化肥、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精品原材料基地。
《通知》还指出,国家支持中部地区加快大中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境外投资者以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鼓励优秀上市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资产收购、合并和重组;支持军工企业加快调整改造步伐。
同时在中部地区推行农村小额信贷,支持在中部地区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进一步开展“三农”保险业务。(中国证券报/记者 申屠青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