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发改委下发通知,指出县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县级支农投资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发改委确定了50个县(市)为整合政府支农投资试点县。
发改委称,县域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开展县级支农投资整合是一项新事物,既没有可资借鉴的经验,也会遇到与现有规章制度相冲突等诸多体制性障碍,应积极稳步推进。
发改委表示,允许试点县(市)按照统一规划,在不改变资金管理渠道和使用方向的前提下,作必要的整合,切实解决分散实施的问题。同时,强化县级政府责任,实行责权挂钩,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借机随意调整国家计划。
各试点县(市)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围绕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等广大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问题,抓紧制定综合性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建设规划的框架内,整合各类资源,把交叉重复现象比较突出、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的农田基本建设投资、生态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投资等作为当前资金整合的重点,将相关项目配套实施,将相关投资统筹使用,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逐步形成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投资管理新格局,确保新农村建设真正取得成效。
发改委表示,应该尽快建立县级政府支农投资整合工作机制,以加强政府支农投资工作的推进力度。(钮东昊)
整合政府支农投资试点县(市)名单
省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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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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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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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平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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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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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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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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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左旗、四子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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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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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北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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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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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扶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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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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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桦南县、拜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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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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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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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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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安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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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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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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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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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古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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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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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安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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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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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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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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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邓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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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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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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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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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祁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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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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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高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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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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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平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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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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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巫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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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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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富顺县、射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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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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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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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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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楚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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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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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岚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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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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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泾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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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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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互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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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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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彭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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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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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乐津县、沙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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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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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一师三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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