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年末,我国外债余额为2810.45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335.53亿美元,增长13.56%.
所谓外债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对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如果一个国家外债规模过大或者构成不合理,则存在外债偿还时支付不足等潜在风险。
据统计,我国去年的外债偿债率为3.07%,债务率为33.59%,负债率为12.63%,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之比为19.07%,外汇管理局表示,上述债务警戒指标均在国际标准安全线之内。
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从数据上看,与2004年的变化并不大。但短期外债的增长较快,去年了增长26.73%,可能会给外债的偿还带来压力。而从今年开始,有一些国家的长期援助可能取消,更多的商业性债务会增加偿债成本,也会带来还本付息的压力,因此需要密切关注外债的结构和期限变化。
此外,他还提醒,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越来越市场化,偿债企业也需要开始考虑汇率风险,提早做好准备。(庄士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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