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国资委获悉,按照有关规划,中国将在二00八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
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近几年中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基本平稳有序地退出市场。一九九四年到二00四年底,全国共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三千四百八十四户,核销金融机构债权二千三百七十亿元人民币,安置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六百六十七万人。
按照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全国企业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国企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期限为二00五年至二00八年。二00八年后不再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重点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重点做好军工、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结构调整;重点支持国有经济比重大、职工安置难度大,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
据了解,今年是贯彻落实总体规划的第一年,国资委将着重抓好三项工作的落实:尽快完成拟关闭破产企业涉及的债权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工作;改进审核办法,提高审核效率。当年新增项目审核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符合关闭破产条件的企业,要争取做到当年下达计划、当年开始启动工作;各地和中央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确保拟关闭破产企业的稳定。(记者 贾全欣)
中新网 200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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