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有关部门获悉,为节约能源,提高住房的舒适度,江苏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大力逐步推广“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并且强制性规定,今后开发商新盖住宅节能率必须超过50%,否则在审批时不予通过。
据了解,江苏省各地将全面推广建设部和江苏省相关建筑节能标准。今年起,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在建的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工程必须整改。如果开发商开发、设计的住宅达不到节能50%的标准,在有关部门的各项审批中将不予通过。针对曾经和可能出现的节能标准执行难的问题,省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出台相关规定,具体解决材料、检测、技术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根据有关专家的测算,节能60%的建筑,造价仅提高1到5个百分点,并不会对开发商构成太大的经济压力。(记者邓华宁)
新华网 200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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