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教育部日前举行的民办高校负责人座谈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书资格的民办高校有228所,比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的2002年增加了95所,增长了71.4%;在校生71.1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39.1万人,增长了122.2%。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座谈会上指出,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大有可为,并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今后,我国的高等教育必须继续发展。根据我国的国情,要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单靠公办高等学校是远远不够的。今后高等教育的增量部分将主要靠民办高等教育来实现。教育部将坚决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为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张保庆强调,各民办高等学校要自觉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严格自律,从严管理,杜绝各种违规办学行为,力戒浮躁虚夸的不良言行。民办高校一定要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观念,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动摇,认真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关注高等教育资源供求关系的变化。要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上下大力气,要准确定位,努力办出特色,以办学的实际效果与水平,赢得学生、家长的信任,在社会树立良好的声誉。(记者吕诺)
新华网 200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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