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文献、科技信息、专家库、动植物资源等基础性科技资源在今后的长三角将“不分你我”。昨天,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政府在杭州共同签署了“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国家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上海市副市长严隽琪、江苏省副省长张桃林和浙江省副省长王永明出席签字仪式。
打破地域界限,开放和共享科技资源成为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第一步。按照协议书,上海、江苏、浙江将加快推进基础性科技资源的联网共享,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大型公共仪器设备、技术标准检测评价机构。同时,两省一市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商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有关资质将实行互认,可享受本地同等的优惠政策。
此外,协议内容还包括:协同规划建设长三角高性能宽带信息网等科技基础设施;跨地区、跨学科、跨单位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联合共建创新载体,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孵化器、科技园,及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为加强组织协调,三方商定,在科技部指导下,建立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签字仪式后,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江苏大学等科研单位分别签订了“长三角环境安全与生态修复”等首批六个科技合作项目。(任荃)
《文汇报》 200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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