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建设部发布的二OO二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二OO二年,在国家继续实施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的推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城镇房屋建设加快,城镇居民住房水平和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据统计,到二OO二年底,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二十二点七九平方米;城镇住宅自(私)有率达到百分之七十二以上。
统计显示,二OO二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一百三十一点七八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八十一点八五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百分之六十二以上。
二OO二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二十二点七九平方米,东部地区二十四点四二平方米,中部地区二十点五九平方米,西部地区二十二点二九平方米。其中,浙江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最大,达到三十点三三平方米,其次福建、上海、北京、广东等地人均住宅面积较大。
另外,二OO二年底,全国城镇成套住宅建筑面积接近五十六亿平方米,住宅成套率为百分之七十三以上;全国城镇自(私)有住宅建筑面积五十六点八三亿平方米,住宅自(私)有率为百分之七十二点八二。
新华网 200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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