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人事部日前发布《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出台。
根据该项规定,将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该规定自2003年1月5日起实行。
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由建设部负责拟定,人事部负责审定,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地区实施考试。
申请参加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申请注册条件
取得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申请注册条件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李茂峰)
北京娱乐信报 200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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