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信息技术产品贸易的最大自由化,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对251个信息技术产品关税税目实行“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税率。来自海关的统计显示,该项目政策实施后效果明显,今年一季度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总值大幅增长,比去年同期增长16.3%。
根据“信息技术产品协议”,我国对移动通信交换机,大、中、小型计算机,集成电路等122个关税税目的信息技术产品实行零关税,实行零关税的税目占我国信息技术产品总税目的49%左右。对手机、网络设备等信息技术产品实行3%左右低关税,使得今年我国信息技术产品关税总水平由12.5%降低到3.4%,降幅达73%,在所有商品中降幅最大。今年1季度,我国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总值148.5亿美元,占我国外贸进口总值比重超过1/4。特别是零税率信息技术产品一季度进口100.6亿美元,增长21%,占信息技术产品进口的2/3以上。
有关专家指出,“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的实施大大刺激了我国信息产品进口。根据协议,我国2003年大部分信息技术产品实行零关税,到2005年所有信息技术产品将全部实行零关税。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技术产品关税降为零,预计今后5年将是我国信息技术产品进口的高峰期。其进口的大幅增长一方面促进跨国公司将生产制造、技术研发、资金投入等向我国转移,为我国成为全球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和研究开发基地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国内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为扩大出口创造条件。(蔡京力)
新华社 2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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