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光荣受贿千万被判12年

发布时间: 2016-11-11 08:36:46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王光荣,非国家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杭州市,利用职务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11月10日讯 2016年11月1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光荣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光荣在担任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总指挥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11683330.5元,构成受贿罪;王光荣退休后在担任非国有公司管理人员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0万元,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遂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王光荣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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