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腐败不能根除但可控 中国进入"依法治腐"阶段

发布时间: 2014-10-25 17:20:06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张艳玲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依法治腐 法治 依法治国 依法决策 四中全会

10月24日,中国网与外文局局时政评论组联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共同举办“依法治国——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智库沙龙。中国网 记者张艳玲摄

中国网10月24日讯(记者 张艳玲)“腐败是与人性有关,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存在,腐败是不能根除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中国进入“依法反腐”阶段,以法治防腐、反腐,从制度上根除腐败产生的土壤,是能把腐败控制在可预期范围内的。”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副研究员、北京市立法学会副秘书长刘小妹今日在由中国网与外文局时政评论组联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共同举办的“依法治国——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智库沙龙上作如上表述。

当前,社会上有一种提法,说中国的反腐败从“运动”走向“法治”。对此,刘小妹认为,四中全会是反腐从“治标”到“治本”、从“运动反腐”到“法治反腐”、“制度反腐”的转机,中国从此会进入“依法治腐”新阶段。

“四中全会后会继续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方向和原则,继续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让官员不敢腐。另一方面政府还注重制度建设,从制度上让官员不能腐,使权力依法行使、依法运行。也就是所说的‘权力法治化’,形成一种‘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让反腐走向法治的防腐和反腐。”刘小妹说。

刘小妹还说,政府近来进行的反腐举措也让我们对腐败的认识更全面、更深入。什么是腐败?腐败不仅仅是贪钱,思想道德腐败也是新的腐败形式;滥用全力、无作为、乱作为也是腐败,比如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等。腐败不但是有利益输送,无利益输送也是腐败,比如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总之,不合规的私营权力都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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