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发布时间: 2014-09-29 13:36:5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高检网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政协 副主席 陈柏槐 滥用职权 受贿 刑事责任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贾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近日已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柏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陈柏槐利用其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柏槐简历

 

陈柏槐,男,1950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现任中共湖北省委委员、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

其主要经历是:

1971.11—1974.09 新洲县旧街区农业技术员;

1974.09—1976.09 黄冈地区农业学校学习;

1976.09—1978.10 黄冈地区革委会农办干部;

1978.10—1982.09 湖北省委农办干部;

1982.09—1985.07 华中农学院农经系农业经济管理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7.05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干部;

1987.05—1991.02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副处长;

1991.02—1995.03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处长;

1995.03—1997.06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

1997.06—2000.11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其间:1997.09—1999.01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0.11—2002.05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2.05—2003.01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3.01—2003.02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3.02— 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10—2006.01中央党校第45期进修二班学习);

2009年1月—2013年1月,湖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简历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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