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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郭厚杰)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称,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云南省曲靖市委副书记李云忠 (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李云忠,男,汉族,1958年6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6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和干部一处副处级组织员、干部三处调研员、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主任、人才工作处处长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等职。
2008年2月任中共曲靖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2年12月起先后任曲靖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曲靖市委副书记。(简历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