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对5个单位开展第二轮巡视 盯紧"小官巨贪"

发布时间: 2014-08-22 15:37:3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方青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巨贪 带病提拔 领导干部 四个着力 党员干部

中国发展门户网8月22日讯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8月20日,新疆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4年第二批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对今年第二轮巡视工作任务作出具体安排。今年新疆第二轮巡视将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社会科学院、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新疆昌吉学院五个单位开展常规巡视。

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爱荣在会上要求,各巡视组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增强政治意识和战略定力,毫不动摇地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定不移地贯彻“四个着力”方针,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

会议指出,发现问题既是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巡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巡视组必须按照中央要求,把能否准确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聚焦“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特别是要注重发现是否存在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行为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大是大非问题上,台上台下两个样、单位内外两种人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还要拓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被巡视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谋划部署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领导保障之责;检查纪委(纪检组)执纪查处之责、监督问责之责、教育警示之责。

会议要求,各巡视组要树立“严察厚爱”的观念,及时发现被巡视对象存在的问题:一要发现重点问题,在纪律问题上,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在事关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特别是反恐维稳斗争中党员干部的现实表现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腐败和“四风”问题上,要重点发现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低价获得资源、违规参与企业运作、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的问题;在选人用人上,重点发现买官卖官、超职数配备干部、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等问题。二要盯紧重点人员,即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小官巨贪”类的人,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三要关注重点领域,将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援疆资金、其他专项资金、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向企业输送利益等领域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

会议强调,第二轮巡视时间紧,任务重,各巡视组要强化责任担当,精诚团结,扎实工作,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齐心协力、圆满完成第二轮巡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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