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措施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

2013年03月29日11: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违纪违法 国家工作人员 追逃工作 领导体制 党委常委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内蒙古自治区 中央纪委 正确把握 化名

央视网(记者杜晓静 报道)昨日,内蒙古自治区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联席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防逃工作随之正式启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指出,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发展趋势总体上是有利于防逃追逃工作的,但因对防逃工作认识不够、防逃制度不够完善、协作共享渠道不够畅通以及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等原因,当前防逃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边境线长、对外开放口岸多,给防逃追逃工作带来新的严峻挑战。

据张力介绍,根据中央纪委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已经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加强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的意见》。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级防逃追逃领导体制和部门协作机制已经建立。为推动自治区防逃工作,决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化名身份证和因私护照组织一次专项清理,对隐瞒情况或拒不上缴相关证件的持证人和不主动提供信息的经办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作出处理,绝不姑息。同时,从2013年起,要把防逃工作落实情况列入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核。

张力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防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正确把握形势,增强做好防逃追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在完善制度规范,加强证照管理,建立快速通道,整合信息系统,加大宣传和治本工作力度等五方面切实打开自治区防逃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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