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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获知,继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腐败窝案四名涉案干部一审获刑后,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办公室原副主任何荣深也因涉案而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刑。
经法院查明,何荣深于2009年至2010年在担任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该处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分多次收受了承接该处燕东大厦首三层改造工程及燕东大厦第三层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方马某新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12万元。2008年至2010年,何荣深在任职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了承接该处艺术A四区二期墓地开发工程及三堂旁厕所改造工程的施工方林某华(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3万元。海珠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何荣深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据记者统计,银河烈士陵园腐败窝案五名涉案干部、两名行贿人均已被法院判决。其中,陵园管理处业务科原副科长周晖一审被海珠区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上诉后,周晖因有自首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终审被广州市中院改判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记者董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