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村镇多名村干部合谋贪占救灾款24万获刑

2012年09月06日11:3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救灾款 吴育辉 办案人员 私分 获刑 村干部 合谋 2010年 检察院 合作

检察官向有关村民了解情况

办案人员发现了三个疑点。一是报销表签名笔迹几乎出自一人之手;二是有些领款人的名字,根本不属乐益村人;三是有些报销表所列项目根本不存在。

18张报销表都是假的

强降雨引发洪灾,一些农村水利设施被毁,房屋倒塌,水稻绝收,冬季瓜菜毁于一旦,这是2010年国庆期间海南省万宁市发生的事。

洪灾过后,各项救灾资金拨付给受灾村,仅万宁市万城镇乐益村就有各项救灾资金24万元。面对救灾资金,有些村干部利欲熏心,竟合谋贪占救灾款。检察官深挖细查,很快侦破此案,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村委会原主任吴育辉,村委会原妇女主任、出纳员吴秀梅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村委会原会计朱文琼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7月24日,万宁市检察院召集万城镇村(居)委会,“两委”100多名干部开会,检察长罗宗煌以案释法,为“两委”干部上了一堂预防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

煞费苦心 只为发财

2010年10月,万宁市发生洪灾后,面对下拨的救灾款,乐益村委会主任吴育辉动起了歪脑筋。最终他决定,与村妇女主任、出纳吴秀梅及会计朱文琼“合作”。

吴育辉找来了吴秀梅、朱文琼,他漫不经心地说:“发财机会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就看你抓住抓不住。眼下就有个发财的机会。”

“什么发财机会?”吴秀梅问。

“这么多的救灾款,我们也该动动脑筋,想个万全之策,既要把钱变通到我们自己手里,又要做到万无一失。”吴育辉抛出了诱饵。

话毕,三人沉默许久。最终还是吴育辉打破了沉默,“成大事不能前怕狼后怕虎。那样只能一事无成。”

吴育辉一番鼓动人心的话,说得吴秀梅、朱文琼心里痒痒的。他们三人最终达成了一致——私分救灾款,赌上一把。

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间,吴育辉他们3人经多次预谋,最后决定:以村民修路、维修水利,发放特困户补助款等名义,制作假报表套领政府下拨的救灾款,而后私分。

很快,3人进行了分工。由吴秀梅负责填写报销表内容和签署经办人姓名,冒充村民签名。朱文琼在会计审核栏中签名,吴育辉在领导批示栏中签名确认。最后再由吴秀梅将报销表上报万城镇村财代管核算中心审核,这些手续履行完之后,便大功告成。三人通过这样的手段,共制作18份报销表提取4万余元私分。

自鸣得意 露出马脚

这些钱里吴育辉分到了2万元,吴秀梅也分到了2万余元。朱文琼心理最矛盾,他又想拿钱,又害怕出事,最终只拿了2000元。他认为,就是将来事发也不够立案标准,大不了退了了事。

谁能料到,当吴育辉他们还沉浸在喜悦之中时,2011年8月初,他们私分救灾款的事情被群众举报到了万宁市检察院。

检察机关立即展开秘密初查,3天初查下来,吴育辉等人私分救灾款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8月8日,立案侦查后,3名办案人员立即赶赴万城镇村财代管核算中心及乐益村委会,将救灾款下拨、支取的账册全部查封,核查工作连夜展开。

办案人员发现了三个疑点。一是报销表签名笔迹几乎出自一人之手;二是有些领款人的名字,根本不属乐益村人;三是有些报销表所列项目根本不存在。

带着疑问,办案人员抽查了签名领取误工劳务补助款的部分人员。

办案人员先是叫来村民朱清武,他是领取“参加巡逻救灾误工补贴款”表上人员之一。

“朱清武,你在2010年10月8日签名领了一笔150元的巡逻救灾工作误工补助款?”“我从未参加过巡逻救灾工作,也从来没领过什么误工补贴款。”“既然没领过钱,怎么有你的签名?”“这根本就不是我写的字。”

紧接着,办案人员又叫来村民吴光大。两份领款表上显示,吴光大在2011年1月16日签名领取特困户补助款150元,在另一份表上有吴光大在2011年2月24日签名领取卫生清理补助款500元。办案人员指着这份表上的签名,问:这两笔款是你领的?吴光大两眼大睁细看后,吃惊地说:“我从来就没有签名领过任何补贴款,这是假冒我的签名。”

办案人员将18张报销表所列签名领款的27人全部问过一遍,回答众口一词,从未领过任何补贴款,也没有签过自己的名。由此推断,18张报销表全是假的。获取口供 案件告破

证据扎实可靠,该是获取口供的时候了。

当吴秀梅被带到万宁市检察院询问室时,时针已指向下午3点。“我们是检察院的,就乐益村发生的私分救灾款一事向你了解情况。”办案人员直截了当地说。听此言,吴秀梅惊出一身冷汗。前些日子,她就听说检察院的人查救灾款的事了。

面对提问,吴秀梅心知肚明,瞒是瞒不了了。她定了定神,开始交代问题:2010年10月发生洪灾后,市、镇政府一共拨付20多万元的救灾款项给我们村委会,为了骗取一些救灾款项进行私分,我和吴育辉、朱文琼合谋造假报销表,共制作了18张报销凭证,私分了4万余元,其中吴育辉分得2万元,朱文琼分得2000元,剩下2万多归我了。那18张凭证都是由我、吴育辉、朱文琼共同商量后,由我具体操作伪造的,并且这18张报销凭证上所有领款人签名都是我自己或我找他人替签的,他们本人并不知情,而且上面的签名人员,我只是自己凭记忆写的一些人,我也不知道多少是我们村里的人。我们三人共同骗取的那4万余元是从救灾款项中提取了2笔,其中一笔是2万元,另一笔是2万多元,具体取款日期记不清了。

接着,吴秀梅写下了她私分救灾款的事实经过。2011年8月8日,她让家人退还了2万余元赃款,眼噙泪水写下了悔过书,希望能从宽处理。

根据吴秀梅的交代,吴育辉、朱文琼随即被传讯到检察院,没等办案人员发问,这二人便交代了他们弄虚作假,制作假报销表私分救灾款的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各自获得的不义之财。

朱文琼原以为退出2000元就万事大吉了,他做梦也不承想拿了2000元竟然也构成了贪污罪,也被检察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痛心疾首之余,他才如大梦初醒,发现自己的贪心竟惹出了这么大的麻烦。

供证完全一致,环环紧扣,随着此案侦查终结,很快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了判决。

吴育辉他们三人自认为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其实被他们找到的却是一条通往牢狱之路。(李轩甫 陈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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