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从不接药品广告
“三鹿”问题奶粉出现后,作为该品牌代言人的邓婕、倪萍、花儿乐队、薛佳凝等明星,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有关“明星代言广告,该不该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旧话题,重又被提起。究竟该如何应对广告代言可能带来的“负产品”,昨日,记者采访了几位明星经纪人。
药品类广告,一律婉拒 (五月天 经纪人:谢芝芬)
五月天目前代言的广告,包括服装、饮料、电子产品、食品等。与广告商接触时,我们第一考虑的是知名品牌,毕竟品牌的建立需要相当的积累。对于艺人来说,真的很难去防范。如果代言的是化妆品,我们可以试用;饮料之类的,也会喝过;但药品类的商品,我们采取一个态度——婉拒,因为这不是民生物品,说实在话,对药品的详情,我们不太懂,也没办法证明。
在签订的合同中会强调一点,双方都不能做伤害彼此形象、名誉的事。如果商家做出了妨害之事,作为代言人的明星,可以随时提出解约,反过来也是如此,这在合同中明确了的。
质量有问题,合约终止 (周华健 经纪人:杨永安)
有一次,华健接到某奶粉品牌的代言邀请。按照以往惯例,我们查询这个商家的信誉,发现这个婴儿奶粉是出过问题的,对方为了挽回声誉,事隔大半年,希望以新的代言人带动销量。对于这样的商家,我们断然拒绝了要求。
对于明星来说,事先甄别代言产品的质量,还是挺难的。西服什么的,相对简单,碰到药类产品,往往要注意很多因素,好在国家的限制规定比较齐全,许多细节比我们考虑得还多。尽管如此,我们在签订广告合约时,还是坚持第一条写明:产品质量必须经过国家标准认定。同时,我们会提到,万一产品有质量问题,合约自动终止,之前的灯箱、包装袋等广告物品全部收回。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能做到的,除了多多搜索资料、提前试用外,对一些价格低廉的三线品牌,尽量不接。至于明星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会使用代言商品,就华健来说,相当一部分还是坚持用的,譬如他的包里一定有三九感冒灵,因为在代言之前他就用过,感觉效果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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