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士达照明公司组装车间一角。蒋升阳摄
一位专家对此事评论说,产业转移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的一种正常行为,企业要赢利,投资必然选择有效率和竞争力的地方。PMO不应该采取歪曲事实的手段,企图达到干扰企业投资行为的目的。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通行的公平竞争原则。
4月12日,记者赶赴处于“被指侵害员工权益”事件漩涡中的厦门通士达照明公司。该公司总经理苏烟源开门见山说:“美国PMO(Policy Matters Ohio的简称,译为‘俄亥俄政策事务’)的报告是片面的、不负责任的,与通士达的实际情况不符。PMO从来没有与我们公司接触过,我不知道他们自称的调查数据从何而来。”
PMO是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市的一家非政府组织,主要从事对俄亥俄州经济政策的研究工作。3月25日,PMO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好灯泡,坏工作:荧光灯背后的工人和工作环境》的调查报告,称美国GE(“美国通用电气”简称)公司在厦门的合资工厂——厦门通士达公司以种种形式压榨工人血汗,如员工每月工作250小时以上、生产线上的员工几乎没有机会喝水和上厕所、员工经常饿肚子、员工体检部分指数超标等。
这些结论是如何得出的?PMO仅在报告中称:曾于去年采访过通士达公司35名员工。
美国GE公司
认定PMO报告失实,回应四大污点
事件发生第二天即3月26日,GE公司派出由11名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奔赴厦门,针对PMO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在通士达公司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现场调查,包括对超过120名员工进行随机访谈,审阅100名员工记录。
对于PMO报告中所指的侵害员工权益各方面,GE公司一一给予了回应。4月10日,GE公司发布调查结果称:通士达没有任何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也没有证据表明有如该报告中所称有员工致伤事件发生,相关认知培训和汞监控项目都符合要求。PMO这种草率且未经过仔细调研便出台的所谓“报告”,与事实不符,不完整、不准确的表述对GE以及通士达良好的声誉以及记录造成损害。
对于PMO报告所指工人每周工作的时间超过64小时,却得不到足够的加班工资。GE声明,PMO是引用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规定来计算工资,而事实上,通士达公司实行的是由厦门市政府所批准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在该项批准下,通士达可以综合计算工时期内为每一名员工安排某个具体的最长工作小时数。这使得公司可以在生产高峰期间作出超过正常工作小时的安排(可以加班)。
PMO报告称,工人在含汞的环境中工作而缺乏必要的防护培训。GE调查报告指出“这个指责完全错误”,通士达的体检项目符合GE在所有生产场所的要求,通士达目前实施的对这些员工进行调岗以及跟踪检查,同GE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的方法近似。记者查看了厦门市卫生检测中心2008年1月4日对通士达公司的检测报告,其相关汞作业区的汞浓度值为0.0027毫克/立方米—0.012毫克/立方米,远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据了解,GE要求组装线上50名工人脱下保护手部的手套进行检查,并未发现如PMO报告中提到的有任何形式的伤害。而对于“通士达仅雇用32岁以下的女工”的指责,GE声明:通士达并没有针对雇用年轻女工的具体雇用政策,同时在电子行业中,这种年龄和性别的组合也是十分普遍的。
厦门市总工会
公司员工月均收入1600元以上,不存在侵害职工利益事实
4月9日,厦门市总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人员介入调查这一事件。4月12日,记者采访了厦门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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