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武高汉4月8日表示,中消协一直密切关注发生于3月31日的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返航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将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依法提供支持。
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18个省内航班“集体返航”,导致大面积航班延误,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
对此,武高汉表示,乘客、飞行员、航空公司作为利益相关方,都应该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维护消费秩序。航空服务其实质是一种合同,乘客购买了机票,就意味着航空公司有义务安全、准时地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如果真是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那么经营者变更合同或者取消合同也是为了乘客的安全着想,消费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谎称不可抗力,以逃避责任,就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依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条款提出索赔。
武高汉说,根据分析,由于在此次事件中,东航先是给出“天气原因”的解释,后又声称“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再加上民航局调查组的结论,因此有理由认为东航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欺诈消费者。乘客作为消费者,有权在要求东航赔偿实际损失外,增加赔偿客票价格一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中消协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公布调查结果,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兑现对消费者的民事赔偿。而对行业来说,则应该进行反省,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四点建议教你维权
首先应当保存好机票及登机牌以证明乘客与东航之间存在民用航空运输合同关系。根据民用航空法规定,旅客未能出示客票、客票不符合规定或者客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如客票确已遗失,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双方存在民用航空运输合同关系的证据。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客票也能作为证据,因此应该保存好其纸质登机牌;
二是乘客计算相关损失。直接损失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事件所产生的餐饮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提出的这些费用均应提供相关证据;
三是乘客可主动联系东航,了解公司的处理意向。根据有关规定,东航有义务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安抚乘客;
四是乘客如对东航提出的方案无法接受,则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索赔或者向消协投诉,寻求援助。
乘客最高每人可获400元补偿
东航终于为“返航门”事件提出埋单方案,昨日从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延误组获悉,补偿标准最高只有400元/人。
据航班延误组介绍,如果是航班取消的,将补偿400元;如果是延误1-2两个小时的,没有安排宾馆住宿的将补偿100元,延误8小时以内将补偿200元。乘客可以将名单报到航班延误组,由延误组查看是否在当日补偿过,如果未补偿,公司将通过电话通知,并以信函的方式将补偿金邮寄给乘客。中新社
东航雨中誓师决意“重塑形象”
东航昨发告员工书强调,决不允许拿旅客利益作筹码
“返航”事件给东航敲响了警钟。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建雄昨天在沪发表的一份《告全体员工书》中明确表示:“决不允许东航员工拿旅客的利益作为筹码”。
昨日上午(4月7日)10时30分,东航飞行员、乘务员等150余员工代表在细雨中宣誓承诺:“坚持安全第一、维护旅客利益、诚实守信、忠于职守。”东航股份公司总经理曹健雄在“告全体员工书”中宣布,要重塑企业形象。
同时,曹建雄在这份《告全体员工书》中强调,“返航”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公司的诚信度受到了空前的挑战,东航员工的职业操守受到质疑。曹建雄重申:“旅客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损害他们的利益。这也是每一个东航员工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曹建雄说:“东航员工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与要求,公司也竭尽全力开辟这样的通道,SOS热线、短信平台、公司领导信箱、工会信箱等都为员工提供了投诉的渠道,还可以根据员工的需求完善这一通道。但决不允许东航员工拿旅客的利益作为筹码,不论是什么人,不论有怎样的理由。”
曹建雄表示,待“返航”事件调查结束后,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纪进一步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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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新规实施首日 昆明机场截留数千打火机
昆明国际机场安检人员严查带火种上飞机安检人员查到一旅客携带的打火机。韩亿国/摄
民航总局继3月14日出台“禁液令”后,4月7日再出新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昨天从昆明机场了解到,安全新规实施首日,数千只乘客携带的打火机被截留在安检台。
为了缩短安检时间,机场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乘客朋友在登机前尽量不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进入安检口,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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