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李光明 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决定把法律服务列为市司法局局长年度重要工作报告的内容,对法律服务管理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受奖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安徽省司法厅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清理和规范,规范法律服务收费制度。建立了厅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和督导制度,分片联系各市司法局和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建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报告制度,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监督指导。在合理调整公证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实施公证机构综合实力评估制度,从人力资源、业务绩效、管理水平、办公条件等方面对各公证机构实力进行综合评估。
为强化各市司法行政机关落实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责任,安徽省司法厅决定将此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列为市司法局局长年度重要工作报告的内容,对法律服务管理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受奖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还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将全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四个行业的1700多个法律服务机构、900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的诚信信息在省厅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表彰信息和被投诉且被查证属实记录、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等警示信息,均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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