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市民“五一”愉快出游,陕西省旅游局和省消费者协会昨日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出游时最好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省旅游局和省消协公布两部投诉电话,方便市民维权。
选旅行社先看“一证一照”
警示一:莫贪便宜入“黑社”。旅游者在参团报名时,应该首先确认旅行社资质。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对此,省消协提醒,国内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含港澳)只能由有出境游组团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经营。没有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不能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警示二:签订合同别马虎。在签订合同时,旅游者要与旅行社逐一核对合同条款,了解旅游费用所包含的项目。此外还应特别注意,合同公章应是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警示三:出境游备齐证件。出国旅游行前要仔细检查出国证件和相关材料,像有效护照、签证、往返机票、境外旅游保险(部分国家还需要健康证明及疫苗接种)等,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入境受阻。
最好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警示四:购买保险保平安。因为每个黄金周都可能有道路交通安全、个人意外伤害等事故发生,所以旅游者最好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
警示五:旅游购物要慎重。购物时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在旅游景点或购物点购买贵重物品,如手表、金银饰品、玉器等要慎重,谨防虚高价格或被骗。
权益如受损害应理性维权
警示六:遭遇纠纷别过激。“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客流高峰”,省旅游局和省消协共同提醒出游者,因为黄金周期间亿万人出游,因而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要因此烦躁,影响游兴。而且,旅游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理性维权。如旅行社等当事单位提出合理补救措施应予以配合,采取过激的行为和做法,不但会给其他旅游者和社会带来损害,也会给自身带来损失,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警示七:保存证据快投诉。旅游者出游中应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及行程计划,日后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对于旅游行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可依照合同内容进行协商,一旦发生纠纷,旅游者应立即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省旅游局:029-85261437;省消协:029-83224315。(记者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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