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劳动部门、市建委近日与全市200余家劳务公司签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书》,规定如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加付应支付金额50%-100%的赔偿金。
据了解,劳务公司是取代包工头为建设施工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分包单位,在2006年劳动部门受理的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中,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占较高比例。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书》明确了劳务公司招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责任,以及相应的处罚,如:不备案每招用1人将被处以500元罚款,拖欠工资将按照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王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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