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深圳市华旭科技公司终于拿起法律武器,打响了中国智能水表行业知识产权第一案。
名企购买侵权产品
华旭科技公司日前对外宣布,该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浙江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要求后者赔偿615万元,并在全国主流媒体公开向深圳华旭道歉。事由是由于浙江华立与深圳华旭科技离职员工李某进行商业合作,而李某此前已被判盗取商业秘密侵权罪。据悉,深圳中院已受理此案。
据介绍,2000年12月至2003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自己担任华旭科技研发部经理身份,掌握了该公司智能水表项目技术商业秘密。2003年,李某自华旭科技离职,并通过深圳某公司生产了37370块IC卡智能水表电子控制模块,然后销售给了华立公司等。华立公司在获得了相关电子模块后,组装成IC卡智能水表产品,在市场销售。
2005年2月,深圳华旭科技向深圳市经济犯罪侦查局报案,怀疑李某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商业秘密,并提供给华立公司使用。此案经深圳市公安局侦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06)深南法刑初字第149号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窃取原告的商业秘密罪证确凿,该判决生效。
华旭科技公司诉称,李某从2004年8月起先后多次与浙江华立公司等发生商业往来:在2004年8月起至2005年1月,共组织生产、销售给华立仪表集团股份公司IC卡智能水表用电子控制模块三批次共2万余块,成本价约为108万元;在2005年3月共生产销售给杭州贝特燃气表公司IC卡智能水表用电子控制模块5050块,成本价格约为19.8万元。在合作一段时间后,华立公司直接授权李某代理销售并担任技术总监;李某在与华立的商业活动中还预约,如果双方购货达到5万个模块,李某则应该把所有掌握的核心技术无偿提供给华立集团使用。
华旭科技损失大
华旭公司称,浙江华立通过购买华旭离职员工盗取商业秘密生产的侵权产品抢占市场,严重侵犯了华旭的知识产权,使得连续多年蝉联中国智能水表企业排名第一品牌的华旭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同时造成了中国智能水表市场的混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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